办公室 联系电话:53722136 1、负责综合协调、传达沟通,保证领导意图的顺利贯彻和各科室正常运转; 2、负责督办上级机关部署事项及其领导批示的落实,负责局长办公会、局务会决定事项的协调和落实; 3、负责全区综合性、专题性档案工作会议、的协调及会务工作的组织和落实; 4、负责局(馆)政务信息和全区档案业务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工作; 5、负责局(馆)的文书、档案、保密、信访工作; 6、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实施任务; 7、负责局(馆)干部职工的考核、晋升、奖惩、劳动工资的审核上报、财务等工作; 8、负责支部组织工作、退休干部工作和帮扶工作、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;
法制指导科 联系电话:53725966 1、根据档案法律、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档案法制、指导方面的文件,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材料,拟定档案执法及指导监督方面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; 2、贯彻执行档案法律、法规及工作标准、业务规范,并组织实施档案业务培训; 3、负责对区直机关、群众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驻阿单位的档案业务进行监督指导; 4、负责对全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、民营企业档案业务监督指导; 5、负责全区档案登记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、分析及年度归档立卷指导工作; 6、负责对全区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事项档案的登记、备案、监督指导和验收等工作; 7、负责进馆档案标准的制定与进馆档案的业务指导,配合管理利用科按照档案进馆标准进行验收; 8、、负责对档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; 9、负责局工会工作和档案学会工作,组织开展档案学术交流等活动;
管理利用科 联系电话:53725866 1、根据档案法律、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档案管理方面的文件,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材料,拟定档案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; 2、负责移交进馆的档案、资料检查、验收和管理; 3、负责制定本馆档案、资料接收名册和档案、资料接收范围; 4、负责馆藏档案、资料的保管、整理、编目、鉴定、统计、解密、划控、开放档案目录公布,维护档案、资料的完整与安全; 5、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档案、寄存档案和代保管档案的管理工作; 6、负责馆藏档案、资料的调、归卷工作,并认真做好记录及利用效果编写工作; 7、负责档案库房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。 8、负责档案编研工作,做好全宗卷续写,开展调研、选题,组织编写有价值、有特色的编研成果;
政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联系电话:53722136 1、根据档案法律、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现行文件利用方面的文件,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材料,拟定现行文件利用方面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; 2、依法向社会公布馆藏档案史料,发布开放档案信息; 3、负责向社会提供馆藏档案、资料、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查阅利用服务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工作; 4、负责区直机关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接收、整理、分类和数字化以及网上查阅服务工作; 5、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的选题、设计、改版、接待和展室的日常管理工作;
信息技术科 联系电话:53725966 1、负责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与标准、规范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; 2、负责全区立档单位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培训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; 3、负责全区电子文档一体化业务的培训工作; 4、负责馆藏电子文档与机读目录数据的保管与数据库维护工作; 5、负责局(馆)计算机网络建设、管理及网络设备、的维护工作; 6、负责《阿城档案信息网》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; 7、负责全区与局(馆)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录像、拍照与立卷归档工作; 8、负责局(馆)多媒体档案的采集、整理、编辑、制作等工作; 9、负责对馆藏重要、珍贵和利用频繁的档案资料进行缩微复制和馆藏档案的数字加工、质量检查工作; 10、负责对破损、褪变的重要及珍贵档案资料进行修复、抢救等工作; 11、负责全区档案统计年报。
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电话:53722136 1、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志方面的文件,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材料,拟定地方志方面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; 2、按照上级要求安排部署地方志工作,保证地方志书及年鉴的编撰发行; 3、负责地方志资料的搜集、整理和方志馆馆藏资料的征集保管; 4、开展方志资料编研和信息开发利用;
党史办公室 联系电话:53722136 1、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定党史方面的文件,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材料,拟定党史方面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; 2、按照上级要求安排部署党史工作,保证党史资料的编撰发行; 3、做好党史资料的搜集、整理和保管工作,做好党史资料的编撰; 4、协调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; |